离婚分居

自2016年8月14日王宝强在微博上与校花老婆离婚消息一出,并指名道姓的指出马蓉与其经纪人的不正当关系,王宝强的名字就再次成为各大新闻和社交媒体的头条。

而自马蓉和宋喆被传言现身纽约法拉盛后,更是开始了一场全民上阵,帮助宝宝‘生擒’马蓉的戏码。我们就宝宝离婚事件,从客观的法律角度来看这场闹剧。

 

冻结+披露

在听过事件描述后,律师表示,王宝强应该立刻向法院申请冻结(freeze)马蓉及相关人员名下的财产,并且要求马蓉披露(disclose)其名下的所有资产,包括存款、房产、车、珠宝等等。

 

更改收款账户

王宝强应立刻通知现在正在合作以及马上开始合作的所有公司,将他的薪酬打到其指定的账户。因为至今为止,王宝强本人对自己在哪些银行有账户,账户里有多少存款都依然不清楚,为避免之前的工作合同中的收款账户在马蓉或其经纪人宋喆名下,及时的更改和通知是非常必要的。

 

“净身出户”的可能性

纽约州,能让对方几乎“净身出户”的可能性有三个:

1. 家暴、折磨,包括各种形式的暴力,对对方造成生理及心理上的折磨;

2. 诋毁,比如打电话到对方公司散布不实的谣言,严重影响到对方的事业,或是甚至导致对方被解雇;

3. 有计划地非法占有并转移财产。

 

财产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财产的分割是基于各自对家庭和婚姻的贡献情况,在本案中,马蓉与王宝强自2009年结婚以来,七年的婚姻中,马蓉一直都没有工作过。因此虽然两人在2009年后的所有财产都会被算为婚后财产,但马蓉可以要求(claim)分得的比例其实相当少,尤其是七年在大部分的婚姻中绝对算不上是很长的时间,并且她对王宝强事业的成功并没有起到决定性的作用。马蓉还相当年轻且受过教育,法官完全可以认定她是有工作能力的。因此从“在婚姻过程中对家庭做出的贡献”这个方面来说,马蓉并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

 

值得一提的是,纽约州在2010年以前,一直是不批准无过错离婚(No Fault Divorce)的,什么叫无过错离婚呢?就比如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双方都没有出轨的情况下,感情破裂了,丈夫要和妻子离婚,但妻子死活不肯,这种情况下就无法立即判离婚。但在2010年,纽约州州长签署了无理由离婚的法律之后,如果法官认为双方的婚姻已经“不可挽回地破裂”(irretrievable breakdown)超过六个月,就可以判决离婚。

 

孩子抚养权

关于孩子。我们从各方八卦中有看到有人po出马蓉带着孩子出现在美国的照片,在美国法律中,如果孩子父母任何一方要带孩子出国,必须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permission),如果未经对方同意而私自偷偷将孩子带出国将可能有被以临绑架儿童罪(Parental Kidnapping)起诉的风险。但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并没有签署这一国际儿童保护条约,但在本案中王宝强与马蓉的两个孩子出生于美国,为美国公民,因此依然可以一试。而关于抚养权的部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不论两个孩子是否为王宝强亲生,王宝强都有权利争取他们的抚养权,“是否亲生”不会成为影响法官考虑的决定性因素。但由于两个孩子还很年幼,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高,假设在这种情况下,王宝强依然可以申请孩子的探视权,但王宝强可能会被要求向马蓉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等。

 

婚前协议

最后,律师提醒包括宝宝(王宝强)在内的所有人,不论你在婚姻中多么信任对方,都要对自己的财产状况有所了解,并且在有经验的律师的指导下拟定并签署婚前协议(prenup)也是非常理性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