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条约投资商

E-2签证的定义

与美国有商业贸易及航海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来美国进行相当规模的贸易,包括科技与服务等贸易,并且主要是经营美国与协定国之间的贸易,或是在美国发展和经营一个其投资的企业,或是正在美国进行相当规模的投资,就可以申请E-2投资签证。


申请人可以与其家人(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论国籍)一同申请。

   
E-2签证的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协定国公民或者其贸易公司需是在协定国注册。国际贸易必须是具有“相当规模”,即贸易要有一定规模和持续性,并且主要是经营美国与协议国之间的贸易。贸易是指货物、服务和科技的国际交换。    
  • 申请人必须是协定国投资者必须是协定国公民。如果投资者是公司,则该公司必须是在协定国注册的公司。   
  • 投资人必须到美国来发展或领导企业。如果申请人不是主要的投资者,则必须是受雇的经理、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人员。一般技能和无技能的工人则不符合条件。 

 

E-2签证的优点

没有名额限制

E-2签证是1952年通过移民与国籍法后开始发放的。E-2签证的发放没有名额限制。但投资者必须是数十个与美国签订特殊商业协定国家的公民。 

较为快捷
持E-2签证的人在所有持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人中只占很小部分,但此签证对有足够资金的许多人具有吸引力,因为这种签证比较起来不复杂,进入美国也更较快捷。

批准速度快
E-2签证申请人一般应该在其永久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由于申请者可以直接在他们国家的美国使馆里申请,跳过了劳工部和移民局批准的门栏。批准速度就比较快。临时技术工人和其它商业签证却要等劳工部和移民局的批准,往往要等好几年。如果申请人已持其它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则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转换身份的申请 。 

可无限延期
E-2签证一般有效期限是2年。但只要投资者的公司在运转,其收入超过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就可以无限期延长。E-2签证同时适用于投资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投资者可最终申请绿卡和入籍美国。 

* 由于中国不是协定国家,目前中国公民不能申请E-2签证,但中国人可通过取得美国E-2协定国家的国籍来申请E-2签证,这样较EB-5更加的快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