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真的都有效吗?

房东A和房客B口头约定A将其三居室里的其中一居出租给B,租金每月800,每月第一天付,B拖欠租金两月,还赖着不走,A不得已向法院起诉赶走B,并且要回B拖欠的房租,可是他们之间只有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这样的口头协议法院认么?

之前的博文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了有效合同具备的几个要素。[科普]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都具备哪些要素 虽然说书面合同使得求证更容易,但大多数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要求合同一定要是书面的,但有几种情况除外。而这些必须要书面合同才有效的原则我们称之为:Statute of Frauds。

在纽约,Statute of Frauds适用的合同类型有很多,但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成交价在500美金或以上的物品买卖

 2、根据合同条款,不能在一年内履行的合同

文章开头的例子中,A是否需要纸质的合同来申讨自己的权益取决于A和B的口头租赁协议是一年以上或以下(包括一个月一个月租的情况)。

我们需要强调这里的条件是“不能在一年内履行的合同。“一年”的要求是看双方的约定,而不是实际发生的情况。让我们来比较下面两个例子:

1)、A和B约定的租期是2年,那就需要书面合同,因为根据双方的协议,一年之内合同是不能完成的;

2)、A和B的约定是一个月一个月地租,B实际居住的时间超过了一年。这里书面合同不是必须的,因为根据约定,B可以在没有住满一年就离开,所以双方的义务可以在一年内履行。

3、房地产买卖合同

 

4、第三方的(还款)担保

5、中介服务(如:房地产或贷款业务的中介)

 

6、和婚姻有关的合同 (如关于财产分配、抚养权、赡养费等类型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