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

婚前协议的定义

婚前协议指的是在婚前签订的有关结婚主体双方在未来可能发生之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和经济权利分配状况的协议。注意,婚前协议只能约定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姻结束时的财产分配及经济行为,个人行为是不能够在婚前协议中进行约束的。

 

婚前协议的制定

在美国,无论您所在州遵循哪一种婚姻法传统,婚前协议被普遍承认,尽管他们并不一定最终会被完全执行。若要达成协议,双方均需要有各自的代理律师保证协议的可执行性。在一些案例中,双方甚至雇佣了私人法官(private judge)在签字现场,以保证没有一方为强制签约。部分律师建议在签署协议时进行录像,不过这只是一种选择而非强制性的。

 

婚前协议的有效性

婚前协议仅仅只有在婚前制定并签署完毕才是有效的。若双方已婚,可以签署婚后协议(post-nuptial agreement)。

 

婚前协议的满足条件

1.  协议需为书面协议(口头协议通常无效,但是在加州的有关判例中,夫妻一方依赖另一方的口头承诺而遭受严重损失的,法官任然维持了口头协议的效力);

2. 必须为自愿执行;

3. 执行时协议内包含了完整和公平的信息披露;

4. 协议不能显失公平(unconscionable);

5. 协议需由双方主体执行(而非律师代理人)“以一般契约要求的方式进行登记”,即需在公证员面前进行确认。

 

婚前协议的一般内容

依据夫妻双方所在州的不同,婚前协议中可以包括或者被禁止的条款都会有细微差异,但是,一般会包含以下主题:

1.  双方各自的独立的生意 (Separate business);

2. 退休福利 (Retirement benefits);

3. 收入以及报税 (Income and claims for filing tax returns);

4. 家庭账单和开支规定 (Management of household bills and expenses);

5. 夫妻共同账户管理规定 (Management of joint bank accounts);

6. 投资某些物品或项目的安排规定,如购买房屋或是生意;

7. 对信用卡的开销和付款的管理规定;

8. 共同储蓄的规定(Saving contribution);

9. 有关一方死亡,对在生一方财产获得的规定,比如死亡后获益的人寿保险(Life Insurance)如何生效;

10.争议解决的规定,如是选择调解(Mediation)还是仲裁(Arbitration)。

 

 婚前协议中的无效内容

1. 非财产相关的个人事务;

2.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或者夫妻一方的探视权;

3. 离婚后的赡养费安排。在加州,双方一方可以放弃赡养费,但是这种条款也会受到法官非常严格的审核,如果有任何理由法官认为条款缺乏可执行性,则法官可以宣布该条款无效;

4. 任何法官认为不符合公共利益或者会影响夫妻双方婚姻稳定性的条款。例如,如果法官认为婚前协议中任何条款可能给其中一方提供通过离婚获利的理由,则法官通常会判决该条款无效。

 

婚前协议的作用

1.  保护一方不受另一方债务的影响;

2. 保护前一段婚姻子女的继承权;

3. 保护自己的家族财产(注:比如说一方有家族生意或家族财产,想让家族财产和继承独立于婚姻之外不受影响,则可以通过婚前协议来规范);

4. 自行定义离婚财产分割状况 (此类型条款为规避某些州法律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有效方法。部分州不允许,但有些州甚至允许婚前协议对赡养费进行规定);

5. 明确各自婚姻关系中的责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