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签证的定义
EB-5 投资者移民签证(又称企业家签证) 允许个人通过在美国进行较大数额投资的方式取得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即“绿卡”。
为了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刺激美国经济增长,美国政府于1990 年在《美国移民归化方案》中规定,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美国投资一个新商业企业并为美国员工创造十个以上就业机会的方式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每一年度有一万个投资移民签证份额,其中的三千个是留给在“就业目标地区”投资的申请者,另外五千个份額(原先为三千个)留給在“指定区域中心”投资的申请人。这样,用于普通投资项签证份额,实际上仅剩下两千个。每年未能用完的EB-5 签证名额,是不能加附在以后年度份额上的。
EB-5签证的投资选项
1.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地区中心”是指投资人可以将资金 投给移民局核准的“地区中心”,成为该 指定项目的合伙人或股东。为了刺激外国 资本的注入,美国移民局每年发放至少 3000 个名额给“地区中心”的EB-5 申请 人。“地区中心”大部分只需要50 万左 右的资金注入,另外创造10个就业机会。
2. 新的商业企业 (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1) 在美国境内创立和经营一个新的企业, 收购一个原已存在的企业并在实质性上重组此企业;
2) 投资一个已存在的企业,并使其净值或员工数增长40%。
3. 连锁经营 (Franchise Model)
此项投资的对象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您对这一类投资感兴趣,可与我们的律师团队预约并进行现场咨询。
近期成功案例:
客户姓名:Mr. K
批准日期:201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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