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傅园慧来美国...

于是这两天,游泳界的泥石流又一次成功登上了Buzzfeed的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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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的朋友圈也被傅园慧的新闻和漫画表情所刷屏,众多小伙伴们直呼太可爱!那么假设傅园慧要来美国参加比赛或是像宁泽涛一样开个巡回游泳会(黑人问号脸.jpg)的话,她要持什么签证入境呢?(这转折的连我自己都服气...)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听说最多的往往是B-1/2(旅游、商务签证),F-1(学生签证),J-1(交换学者签证)等等,但对于运动员来说,他们也有专属的签证类型——P签证。同时P签证也是演艺人员的签证类型,对没错不管是你们的欧巴们还是Wuli涛涛都需要持这个签证入境才能合法工作。

那么P签证有哪些类型和什么要求呢?

 

首先,P签证一般都需要在美国境内的公司或机构(如体育或艺术行业的经纪公司等)为运动员或演艺人员提交雇佣申请。

 

第二,不同的工作类型签证类型也不同。

 

P-1:P-1适用于有国际知名度的团体或个人来美进行短期的表演或比赛的情况

 

P-1A:运动员签证,适用于团体及个人。但若是个人申请,需要此申请人有一定的国际知名度;若是团体申请,则此团体必须来美参加团体性比赛,并且需要此团体曾在国际比赛中有一定成就。

 

P-1B:演艺人员签证,只适用于有国际知名度的表演团体。值得注意的是,P-1B签证不适用于个人申请者,因此Wuli涛涛可能只能申请O-1才能入境工作了!

 

P-2:演艺人员签证,适用于参加美方文化交流项目的演艺个人或团体。

 

P-3:艺术家及演艺人员签证,适用于赴美进行有文化特色(如京剧等)的项目的艺术家个人或团体。

 

(内容来自USCIS移民局官网,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07/17/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