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工作签证

 

H-1B签证的定义

H-1B是一种非移民类的工作签证。

H-1B首次申请时间一般是3年时间,之后可以做延期。

除了极个别情况以外,H-1B签证通常一共为6年。

 

H-1B签证的学历要

申请人需要至少本科学历,或在美国以外的国家取得的本科学历在经过相关机构评估之后可以进行H-1B申请。

H-1B申请要求的工作需要和申请用的专业相关。

举例:如果你本科学的是会计,而研究生学的是计算机,那么你用本科的学历来申请H-1B的话,就必须对应会计专业的工作,而不能是研究生学的计算机类的工作。

 

H-1B签证的申请与抽

每个财政年度是有65,000个H-1B的名额,同时还有给在美国取得的硕士或以上学历的外籍人士准备的20,000个H-1B名额(注意:必须是在美国取得的硕士及以上学历)。

H-1B的时间安排上,一般在4月1日开始的前5个工作日内移民局接受H-1B的申请。

H-1B申请是不能早于4月1日提交的。法律规定:每年的H-1B正式生效的时间是10月1日,最早提交时间是6个月前,也就是4月1日。所以H-1B的申请提交时间点上的把握很重要。

有些H-1B申请可以免于抽签,也是我们说的Cap Exempt Employer. 通常是有些高等教育机构,非盈利或者政府的research组织。但是并非所有的非盈利组织都可以免抽签来递交H-1B申请。如果不确定是否属于这个范围,可以和律师确认。

 

 

H-1B签证申请,雇主的职

1) 首先要和律师配合,完成verify你的职位、工资等信息。

2) 需要同意给你支付 “prevailing wage“(现行标准工资)。

Prevailing wage 是由劳工局来定的,会根据地域,职位等情况来确定。比如纽约的会计初级职位和洛杉矶的会计初级职位就会因为地区等因素而不同。

3)在H-1B生效之后,雇主HR那边准备好一份叫做Public Access的文件,里面会包含LCA,Prevailing wage,Pay Stub等信息来证明雇主是有在支付员工工资。

 

材料交寄移民局后

1. 等待抽签;
2. 抽中后收到receipt notice;
3. 等待3-6个月后得到审理结果。

 

H-1B签证的费用

三张雇主支票:
·  $1500/$750 ACWIA Fee(培训费,员工超过25名的公司需缴纳$1500, 员工不超过25名的公司则缴纳$750);
·  $ 500 Anti-Fraud Fee(反欺诈费用);
·  $460 USCIS Filing Fee 申请费用。

个人或雇主支票(Optional):
· $1,225 Premium Processing Fee(加急服务)

律师费
 

近期成功案例

Client: Ms. Q

2017-06-22

Client: Mr. N

2017-06-21

Client: Ms.H

2017-05-25

Client: Ms.S

20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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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跨国企业高管签证

 

L-1签证的定义

即我们常说的“高管签证”或者“跨国公司签证”,是美国移民局对外国商人和外国专家到美国长期工作的入境许可之一, 主要是鼓励外国企业到美国做生意和投资。

 

L-1签证的种类

L-1A: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7年;

L-1B:签发给其有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但不论哪种,都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前的最近三年中有一年在母公司连续工作;如果是L-1A申请人,则还需额外满足担任高管级别职位这一要求。

 

L-1签证的优点

1、速度快。

2、L-1 签证人员的家属(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获得 L-2 的身份,跟随来美国。

3、没有配额限制,对企业规模和L-1申请人的要求较灵活。

4、L-1签证申请者可以合法地怀有双重企图(dual intent),也就是说,L-1签证申请者可以有移民倾向,例如在L-1签证持有人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进行EB-1C职业移民的申请。

 

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来说,L-1A可以说是用时最短的最优选择,耶曼律师事务所对L-1的政策规则有着深刻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能为客户们提供从注册公司、公司选址到公司招募、运营等全方位的服务。

近期成功案例

客户姓名:Mr. F

批准日期:2017-07-12

客户姓名:Ms. Y

批准日期:2017-04-09

客户姓名:Ms. Z

批准日期:2017-02-22

Client: Mr.D

Case Type: L1A Visa高管签证

批准时间:2016-07-12

E-2条约投资商

E-2签证的定义

与美国有商业贸易及航海协定的国家的公民来美国进行相当规模的贸易,包括科技与服务等贸易,并且主要是经营美国与协定国之间的贸易,或是在美国发展和经营一个其投资的企业,或是正在美国进行相当规模的投资,就可以申请E-2投资签证。


申请人可以与其家人(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不论国籍)一同申请。

   
E-2签证的申请条件

  • 申请人必须是协定国公民或者其贸易公司需是在协定国注册。国际贸易必须是具有“相当规模”,即贸易要有一定规模和持续性,并且主要是经营美国与协议国之间的贸易。贸易是指货物、服务和科技的国际交换。    
  • 申请人必须是协定国投资者必须是协定国公民。如果投资者是公司,则该公司必须是在协定国注册的公司。   
  • 投资人必须到美国来发展或领导企业。如果申请人不是主要的投资者,则必须是受雇的经理、管理人员或高级专业人员。一般技能和无技能的工人则不符合条件。 

 

E-2签证的优点

没有名额限制

E-2签证是1952年通过移民与国籍法后开始发放的。E-2签证的发放没有名额限制。但投资者必须是数十个与美国签订特殊商业协定国家的公民。 

较为快捷
持E-2签证的人在所有持移民和非移民签证的人中只占很小部分,但此签证对有足够资金的许多人具有吸引力,因为这种签证比较起来不复杂,进入美国也更较快捷。

批准速度快
E-2签证申请人一般应该在其永久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申请。由于申请者可以直接在他们国家的美国使馆里申请,跳过了劳工部和移民局批准的门栏。批准速度就比较快。临时技术工人和其它商业签证却要等劳工部和移民局的批准,往往要等好几年。如果申请人已持其它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则可以向美国移民局提出转换身份的申请 。 

可无限延期
E-2签证一般有效期限是2年。但只要投资者的公司在运转,其收入超过投资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费用,就可以无限期延长。E-2签证同时适用于投资者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子女。投资者可最终申请绿卡和入籍美国。 

* 由于中国不是协定国家,目前中国公民不能申请E-2签证,但中国人可通过取得美国E-2协定国家的国籍来申请E-2签证,这样较EB-5更加的快捷和安全。

 

P-运动员、艺术交流访问签证

P签证的定义

同O-1签证一样,P签证也是1990年移民法新创的一种没有配额限制的签证,以供体育、演艺界以及文化交流方面符合要求的个人及团体签证赴美。其在美居留时间亦根据需要而定,没有绝对限制。运动员一般可获得长达十年的居留期。

P签证的分类

P签证按类别共分为四类:

P-1杰出运动员、运动团体及演艺团体工作签证

P-2参加交流计划之艺术或演艺团体或个人工作签证

P-3参加特殊文化交流之艺术团体或个人工作签证

P-4随行眷属签证

 

P类签证的申请条件

 

P-1杰出运动员、运动团体及演艺团体工作签证

P-1签证的签发对象主要有三种:

1.国际著名运动员或运动团体

任何运动员或运动团体,必须同美国主要运动团体签有合同或约定参加在美举行的国际性体育活动,同时符合下列中之两个条件,方能被视为具有国际声誉:

(1) 参加过同美国主要运动团体所进行的重要体育活动;

(2) 参加过同某一国家队所进行的国际性比赛;

(3) 参加过同美国大学体育队所进行的重要校园比赛;

(4) 由美国主要运动团体的官员或运动举办人所出具的书面材料,说明该个人或团体所具有的国际声誉;

(5) 证明该个人或团体具有国际水准;

(6) 该个人或团体在重要体育活动中所获得的奖励或声誉的证明。

2.国际著名演员团体

P-1签证不单独发给个人,只发给团体个人。个人演艺人士如符合要求则应申请O-1签证。任何演艺团体及其成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方可申请P-1签证:

(1) 定期正常演出活动至少超过一年;

(2) 提供该演出团体成员名单,并注明其固定正式雇用日期。而且正式雇用时间必须至少达一年;

(3) 该演出团体曾获得过重要的国际奖或者提名。如果未获得过重要的国际奖,则需符合下列中之至少三个条件:

A. 该团体作为主角或主体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演出活动具有重大意义或反映某个重大事件;

B. 证明该团体获得国际承认或国际声誉的评论或出版物;

C. 该团体作为主角或主体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演出活动系由著名的组织机构所主办或主持;

D. 证明该团体因高票房率或高收视率而获得的商业或评论界的成功;

E. 证明该团体与同行其他团体相比,系获高薪报酬的演出团体。

对团体成员必须实际参加演出活动一年以上的规定,如果该成员系团体的重要成员,其演出缺席是因病或不可预测事件,或者该成员在该团体的演出活动中担任关键角色,则可免除这一规定。

3.著名马戏团

在一个国家内,只要是全国著名的马戏团,即符合P-1申请资格,其成员也不受一年演出时间的限制。

对外国演艺团体要求获得国际承认或国际声誉,如果该团体系该国全国著名的演艺团体,但因下列因素减弱其国际认可或国际声誉,则可免除这一要求:

(1) 该团体接触国际媒体的渠道有限;

(2) 该团体同国际同类团体或行业在接触或交流上有客观困难;

(3) 受地理位置的限制;

(4) 其他合理的原因。

 

P-2参加交流计划之艺术或演艺团体或个人工作签证

P-2签证是签发给根据美国和其他国家所签订的双方交流计划而赴美参加该计划的外国艺术或演艺团体或个人的工作签证。该艺术或演艺团体或个人的必配助手亦可申请P-2签证同行。申请该签证需有双方正式书面合约,而且该合约获得美国同业公会的参与或认可。如果申请未包括美国同业公会的认可,则将由移民局向有关公会发函,如果十五天没有接到回音,移民局即酌情决定。此外,参加该项目交流计划的美国团体或个人,必须同其赴美的外国团体或个人具有业务上的同等水平和雇用上的同等条件。

 

P-3参加特殊文化交流之艺术团体或个人工作签证

P-3签证是签发给赴美参加被认为具有特殊文化意义交流计划的团体或个人以及必配助手的工作签证。所谓具有特殊文化意义,是指非普通的科技、教育、文化、军事、体育等交流,而是指具有独特或传统的民族文化、音乐戏剧或艺术表演。这些交流活动可以是商业性的或非商业性的,但活动的参加者必须是受到促进这种交流活动的教育、文化或政府机构的赞助。参加这些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以是在该活动中进行表演、教学或者培训。

参加具有特殊文化意义之交流计划的团体或个人必须符合下列中至少两个条件,方可申请P-3签证:

(1) 该艺术团体或个人在从事其具有独特文化意义的表演、教学或培训方面已有相当的时间,而且通常与社会性活动(如庆祝活动、大型会议、年会、展览、计划或运动)相连。

(2) 该艺术团体或个人具有全国或国际声誉,其证明是评论文章或出版物。

(3) 该艺术团体或个人取得有被同行组织、评论界、政府部门、文化机构或公认权威专家所认可的杰出成就。

 

P-4随行眷属签证

P-4签证是签发给P-1、P-2、及P-3签证持有人的随行家属的签证,其在美居留期和主签证持有人相同,但不得在美工作。

 

申请指南:

P类签证 申请程序和材料

P类签证 延期

 

延伸阅读:

如果傅园慧来美国...

 

EB-5投资移民

EB-5签证的定义

EB-5 投资者移民签证(又称企业家签证) 允许个人通过在美国进行较大数额投资的方式取得美国合法永久居留权,即“绿卡”。

为了吸引外资,创造就业机会,刺激美国经济增长,美国政府于1990 年在《美国移民归化方案》中规定,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美国投资一个新商业企业并为美国员工创造十个以上就业机会的方式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

每一年度有一万个投资移民签证份额,其中的三千个是留给在“就业目标地区”投资的申请者,另外五千个份額(原先为三千个)留給在“指定区域中心”投资的申请人。这样,用于普通投资项签证份额,实际上仅剩下两千个。每年未能用完的EB-5 签证名额,是不能加附在以后年度份额上的。

 

EB-5签证的投资选项

 

1.地区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地区中心”是指投资人可以将资金 投给移民局核准的“地区中心”,成为该 指定项目的合伙人或股东。为了刺激外国 资本的注入,美国移民局每年发放至少 3000 个名额给“地区中心”的EB-5 申请 人。“地区中心”大部分只需要50 万左 右的资金注入,另外创造10个就业机会。

 

2. 新的商业企业 (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1) 在美国境内创立和经营一个新的企业, 收购一个原已存在的企业并在实质性上重组此企业;

2) 投资一个已存在的企业,并使其净值或员工数增长40%。

 

3. 连锁经营 (Franchise Model)

此项投资的对象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您对这一类投资感兴趣,可与我们的律师团队预约并进行现场咨询。

近期成功案例

客户姓名:Mr. K

批准日期:2017-07-18

Client: Mr. C

2017-03-13

Client: Mr. L

2016-12-05

Client: Mr. D

2016-11-22

Client: Ms. L

2016-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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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4特殊移民签证

EB-4签证的定义

EB-4是第四类以职业为基础的移民优先类别。移民申请可以使用这个类别的都是一些比较特殊的人员,移民法列出的这一类特殊人员包括:宗教工作人员,广播员,伊拉克、阿富汗语翻译,协助美国的伊拉克人,国际组织雇员,特定种类的医生,外籍美国军人,巴拉马运河区雇员,退休太平洋公约组织雇员,或者已故太平洋公约组织雇员配偶子女等。

 

EB-4签证的申请流程

申请EB-4移民,主要是由雇主出面申请,只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移民申请人可以自己为自己申请。

申请EB-4,必须提交I-360表,移民局有I-360表填写指南。

除了I-360表,申请时还必须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EB-4和其他工作移民申请一样,如果获得许可,申请人的家属(配偶及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做为移民申请受益人而同时拿到移民绿卡。

 

EB-4签证的要求

根据美国移民局的网站统计,EB-4申请中最常用到的是宗教工作人员。任何在美国境内的非赢利性宗教组织都可以为其具有宗教性质的工作人员申请EB-4移民。

这些宗教工作人员必须是担任全职工作(每周不少于35小时),可以是执行独立职务的牧师或者其他独立主持工作的职位,也可以是其他专业性和非专业性的宗教职务,或者专业性和非专业性的宗教岗位。该宗教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的该教成员资格,而且必须在这个与移民申请相关的宗教工作岗位上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在他满14周岁之后开始计算)才可以符合宗教工作人员的EB-4申请条件。

 

EB-4申请中其他常用的申请还包括:

1)内科医生 - 任何人都可以 为内科医生申请EB-4移民,包括内科医生自己。目前,内科医生申请人必须毕业于原住国的医学院并获准在该国执业,而且是在1978年1月9日前就进入美国并在此日期前在美考过医生执照。

2)一些长期在美的国际组织雇员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国际组织豁免法的特权,使用EB-4申请移民。

3)从1978年后参加美军或者从1991后参加驻外美军累积达12年军役的军警人员。

 

EB-3专业人员、熟练工人等

EB-3签证的定义

 

美国的职业移民第三优先类,也就是专业人士所说的美国EB-3移民。美国职业移民是为了本国经济利益发给美国企业所需要人永住权签证,不要求专业技术和经历的非技术工就业移民是为了缓解美国内劳动力匮乏在美国就业的同时取得永住权的EB-3非技术工职业移民。

美国EB3移民:即美国雇主担保移民,是移民栏里的第三类,是美国移民法sec.203(b)(3) 规定认可,需要美国雇主提供一个真实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并且证明没有办法招聘到合格的美国人担任此份工作就可以获得劳工卡并申请移民。

 

EB-3签证的申请条件

 

1、学历要求

对于移民的国家来说,对外来移民者都是有学历要求的,但是美国EB-3移民可以说对学历的要求并不高,哪怕是高中或是同等学历的就可以申请了。这一点来说,绝对是个非常大的优势。这对于那些有技术,但没有高学历,却想要移民美国的人来说,绝对是个好消息。

2、工作经验要求

说起工作要求,美国EB-3移民想对于其它国家来说也是比较低的,因此,想做美国EB-3移民来说,还是比较容易的。只要接受过两年以上的专业培训就可以申请移民了。

3、年龄限制

任何一个国家在吸纳移民的时候,都会考虑申请人的年龄,也会成为是否接受移民申请的重要因素。但是美国移民比较人性化一点的是,可以根据不同的技术岗位,制定不同的年龄限制。

4、语言要求

目前大多数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在申请移民的时候,都要求申请人的英语成绩,如果没有英语成绩,想要申请移民美国则是非常困难的,但是美国EB3移民对英语的要求则是非常宽松的。着对于英语不是很好的中国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EB-3签证的申请流程

 

1、在美国获得一个美国雇主的雇佣

2、向美国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3、向移民部门进行美国EB-3移民申请

4、办理相关的签证,或者是在本国进行身份的调整。

 

EB-3签证的申请和办理时间

 

从申请到I-140批准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对于申请过程和程序,时间来讲,美国EB3移民是比较容易的,因此,申请此类移民的人也相对比较多,成功率也高。

 

选择雇主作担保的注意事项

 

1、要合法,有经营资质的雇主,这样对你的利益才有所保障。

2、要看是否有人已经成功的进行移民。

3、要看申请递交的时间。 

近期成功案例

Client: Mr.R

2017-04-18

Client: Ms.F

2017-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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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

EB-3职业移民 PERM申请

EB-2高学历持有者、优秀人才

EB-2签证的定义

EB-2是美国职业类移民签证的一种优先类别,这一类别最早定义于在1990年的移民法中。该类别移民签证针对“具有高阶(硕士或博士)学历或相当学历(学士学位加上相应领域五年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以及“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的能力会充分惠及美国的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外籍雇员”。

除非移民申请的受益人进行“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大多数移民申请必须具有美国公司的聘用邀请以及美国劳工部颁发的劳工许可,这些文件齐备之后,美国雇主方可为外籍员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提交I-140 表格(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EB-2签证的申请条件

1.   受益者需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加5年工作经验视为等同;

2.   需证明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有“超常的才能”。

      “超常才能”指的是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是专业程度超过专业领域普通水平。

 

EB-2签证的特殊种类NIW

国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国家利益豁免) 指的是外籍人士要求豁免申请劳工证,基于其工作领域是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的原因。法律对于何种工作满足国家利益豁免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者通常为满足以上所提的超常才能,并且让其在美国工作会有利于美国国家利益。

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外籍人士可以自己提出申请,无需雇主支持,并且可以直接递交移民签证(I-140)申请,免于先递交PERM的繁琐程序。

近期成功案例

Client: Mr. H

2017-01-11

EB-1 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跨国公司经理及总裁

EB-1签证的定义

EB-1,便是通常所说的杰出人才绿卡,属于工作型绿卡的一种,申请者通常为在某领域有杰出才能的人。

 

EB-1签证的分类

 

EB-1A特殊人才绿卡

具体是指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运动领域的成就取得国内或国际认可的人才。此类绿卡申请无需雇主申请

EB-1B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绿卡

具体是指成就在学术领域受到国际认可的人员。通常要求至少在教学界有3年的工作经验,申请人来美目的需为继续在大学或其他更高级别的教育机构进行教学以及研究工作。

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管理人员绿卡

要求申请人员需在申请的前三年在美国以外国家的母公司内工作至少一年,赴美后继续在同一家公司的美国子公司工作。要求申请人在跨国公司担任的职位需为管理或行政管理级别。

 

EB-1签证的满足条件

 

各类别EB-1所需满足的条件各不相同,作为目前申请速度最快的绿卡种类,它通常情况无需排期,相应的要求也比较严苛

 

EB-1A: 特殊技能人才绿卡的申请者需证明在相关领域曾获得如普利策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金牌等重要国际性大奖,若不能证明以上,则需提供强有力证明满足以下标准的其中三项

1.     申请者获得过次级国家或国际性奖项的证明

2.     申请者为相关领域顶尖团体的成员的证明

3.     专业或主流媒体关于申请者的报道的证明

4.     申请者以个人或评审团身份受邀参加对相关领域人员作品的评审的证明

5.     申请者对相关领域做出科技性,学术性,艺术性,运动性或商业性的巨大贡献的证明

6.     申请者在专业或主流期刊上发表学术文章的证明

7.     申请者的作品在艺展中展示的证明

8.     申请者在享有盛誉的组织中担任领导或重要职位的证明

9.     申请者在领域内收入或酬劳比领域内他人高的证明

10.  申请者在艺术表演中获得商业成功的证明。

 

EB-1B: 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需满足以下至少两点并需提供美国雇主的录取信函

1.     申请者获得过表彰其杰出成就的主流奖项的证明

2.     申请者为相关领域顶尖团体的成员的证明

3.     他人在学术性媒体对申请者学术领域成就进行评论的证明

4.     申请者以个人或评审团身份受邀参加对相关学术领域人员作品的评审的证明

5.     申请者对领域做出原创性科技的或学术的研究贡献的证明

6.     申请者为学术型著作或文章(需在全球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作者的证明。

 

EB-1C:跨国公司经理或管理人员绿卡的申请者需要其美国公司雇主帮忙申请,并且其美国公司方必须成立至少一年,美国公司和中国公司需为母子公司或是总分公司的关系。

在收集完所需的材料后,EB-1类型的绿卡可以直接递交I-140移民类工作绿卡申请表)申请(EB-1A可自己递交,EB-1B和EB-1C需由雇主进行递交)。

 

与其他工作绿卡不同的是,此类型绿卡无需进行劳工证(PERM)的申请也无需排期,因此非常快捷。

同时,资质的审核对于此类型绿卡十分重要,如果您认为您符合EB-1的申请条件,我们欢迎您来我处咨询,以确认您是否满足申请要求。

近期成功案例

Client: Mr. K

Case Type: EB-IC 跨国经理人绿卡

2017-06-14

Client: Ms. W

Case Type: EB-1A 杰出人才绿卡

2017-02-28

Client: Mr.O

Case Type: EB-1C 跨国经理人绿卡

2016-08-17